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关于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3 浏览次数: 作者: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财行知教〔2017〕27号)和《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西财行知教〔2017〕31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会计学院根据实际现将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韩磊

副组长:孙 博

成员:杨玲李雯刘玥彤 高 莉 魏相婷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一)转专业资格: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转专业要求:修完第一学期课程的在读一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注册手续齐备,课程考核合格,身心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可申请校内转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所修课程有初修未通过者。

4.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留级、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者。

5.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学生转出专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符合学校及学院转专业细则要求的学生,经过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

2.转出专业原则与现学专业系列差别不大,有利于后期学习的;

3.转出专业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

4.转专业学生要接受转入学院的转专业条件。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12月18日-12月22日)

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流程,按学校要求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所属辅导员处。

(二)资格审核(12月25日-12月29日)

会计学院教学干事处汇总转专业数据,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三天。

(三)汇总上报

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统一汇总提交教务处(含电子档)。

(四)学校统考(2024年1月3日)

教务处汇总通过资格审核后的学生名单,统一组织笔试考核,考核科目: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五)转入会计学院遴选(1月8日-1月12日)

1.会计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转入学生名单以及学校相关文件和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或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并在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中签字,盖章(拟接收学生名单需公示三天以上)。

2.会计学院对转入学生集中做政策宣讲,告知需补修的课程并提示相应风险;

(六)学校审核、公示(3月8日后)

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发文确认。

注意事项: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定要理智、慎重。转专业后需要补修转入专业所有未修读的课程。

附件:

1.2024年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汇总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请登录学校官网教育教学下载专区下载)

会计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Copyright ©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版权所有

校址: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57号

电话:029-62274306

陕ICP备14010968号-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