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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举办“行知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6 浏览次数: 作者:

  

图书馆关于举办“行知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阅读风尚,为了鼓励广大行知学子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享受读书乐趣,提高文化自信,真正让图书馆成为行知学子的“第二课堂”,图书馆特开展“行知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图书馆

协办单位: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各二级分院及相关处室

二、评选对象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所有在校学生

三、评选奖项设置

1.行知年度读书之星:

奖励学年借阅图书册数最多的读者。每学年9月初根据借阅管理系统统计上一学年度读者图书借阅册数,评选出借阅册数最多的前6名读者,分别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2.行知季度读书之星:

奖励每两月累计借阅图书册数最多的读者。以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根据借阅管理系统统计进馆读者的图书借阅册数,评选出借阅册数最多的前3名读者,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四、具体评选办法

1.年度“行知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将于2017年9月初进行数据统计,评选出2016-2017学年度“行知读书之星”,以此类推每年9月评选出每学年“行知读书之星”,同时公示获奖名单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2.季度“行知读书之星”评选活动于2017年9月正式启动,11月初将进行首次数据统计,评选出9月、10月读书之星“素秋之星”,以此类推按每两月为一个周期评选出每季度“行知读书之星”——“阳春之星”、“清夏之星”、“素秋之星”、“元冬之星”,同时公示获奖名单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宣传展示

所有评选出的“行知读书之星”将在图书馆主页及学校主要媒体网站进行公示与宣传。

六、注意事项

1.活动评选出的“行知读书之星”应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行知读书之星”信息登记表》。

2.活动评选出的“行知读书之星”应提交个人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宣传材料。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图书馆所有。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图书馆

欢迎广大行知学子多多到馆参与活动,积极利用图书馆资源!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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